一、依 據:教育部體育署訂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辦法及實施計畫」及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裁判資格檢定及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 的:
(一)為落實教育部輔導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建立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裁判證有效期間為四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並每年至少六小時者,始得展延)。
(二)足球規則每年修訂幅度大,提供裁判不定時回流進修課程,以配合各項賽事執法,提升整體裁判執法技術水平。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台灣足球發展協會。
六、研習日期:112年6月9日,下午20時至下午22時,計2時。
七、研習地點:線上會議系統
八、報名人數:50人
九、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各級FUTSAL裁判證者。
十、報名手續:
(一)請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註冊系統完成個人及裁判註冊後,於系統內點選報名課程完成報名,註冊系統網址:ctfaid.ctfa.com.tw。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06月01日下午12: OO止。
(三)錄取名單將於112年6月5日公佈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網站www.ctfa.com.tw。
十一、講師:李柏甫講師 主講
十二、回流時數:經註冊系統確認後登錄時數。
十三、其他規定:
(一) 未能取得合理之缺席證明而未能參加課程者,一律不予退費,並暫停一次參與報名回流進修課程。
(二)參加課程之前,因合理之故獲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同意並可辦延展:全額退款或改期至下次。
十四、本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