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足球協會110年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彰化縣)
一、 依 據:(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12月8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90041835I號函。
(二) 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12月18日府教體字第1090464293號函。
二、目 的:(一)建立縣市永續性足球三級培育體系、培養基層足球運動人才。
(二)強化足球師資、教練及裁判增能,提升足球人力資源。
三、辦理單位:(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彰化縣體育會
(二) 主辦單位:彰化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四、研習時間:110年6月12日至6月14日。
五、研習地點:鹿港足球公益園區。
六、參加人員資格:(一)凡年滿18歲以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對足球推展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距報名截止日前一個月内核發之無違反前條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三)講習人數:預定24名。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5月9日止,錄取名單5月10日公告在足協網站。
八、報名方式:請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註冊系統完成個人登錄後,於系統內點選報名課程完成報名,註冊系統網址:ctfaid.ctfa.com.tw。
九、報名手續:(一)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上完成個人登錄與繳費。
(二)點選報名本課程,並填妥目前服務單位、職稱和足球簡歷並上傳一個月內良民證電子檔。
(三)本會審核完畢後將以系統信件通知錄取學員。
(四)錄取學員請依照系統信件指示繳交報名費2000元
(含裁判服三套、規則、講義資料、裁判記事卡及紅黃牌、哨子等),
未於5/15日前繳交者將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學員依序遞補。
(五) 完成上述手續後請與裁判組莊先生確認,電話:02-25961185,分機:145。
(六)報到時繳交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一只(信封上請自行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電話)以利寄發C級裁判證。
十、活動課程:(一)足球規則詮釋。
(二)足球裁判法。
(三)裁判實務及判例分析。
(四)裁判員及助理裁判之合作。
(五)裁判與教練之互動關係。
(六)分組臨場實作。
(七)團隊合作。
(八)筆試及場試。
十一、講 師:聘請資深裁判講師主講。
十二、測 驗:筆試、場試及影片測驗通過並經實際執法實習達三場者,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核發C級足球裁判證。
十三、報到時間:110年6月12日上午8時10分前於鹿港足球公益園區
十四、注意事項:(一)外埠學員住宿請自理。
(二) 請攜帶USB準時出席並專心研習。
(三) 研習人員請穿著運動服裝、運動鞋全程參與。
(四) 缺課四小時以上者將不予授證。
十五、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