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平面媒體於 106 年 10 月 9 日報載:「阻個人入會,足協告洋狀」一事,本 會聲明如下:
一、本會喜見本國政府對體育運動之重視,國民體育法之通過更象徵本國體育
運動之新紀元,本會全力支持國民體育法。
二、本會目前正依國體法精神進行章程修訂,包括會員直選理事長、選手理事
均納入章程修訂之方向,此外更加重教練、裁判身份之理事席次,未來將
有更多元之發展意見納入本會發展。
三、本國平媒體於 10 月 9 日以大篇幅報導本會阻擋個人會員入會一事,本會 尊重媒體朋友新聞評論自由,
更樂見本國媒體熱烈討論本國足球事務,無論是針對選手、教練、賽事內容之討論,任何具有建設性之意見,
本會採納並且作為未來推動足球運動之參考。
四、國民體育法於 106 年 8 月 31 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會分別於 9 月 5 日函 請國際足球總會(FIFA)、
9 月 7 日函請亞洲足球總會(AFC),請求國際足球組 織針對國體法之內容提出解釋,並分別於 9 月 20 日
接獲 FIFA 回函、9 月 21 日接獲 AFC 回函(如附件)。
五、本會以促進本國足球運動發展為宗旨,積極配合國際足球組織推動本國足球運動。歡迎所有熱愛足球運動之人士,
參與足球活動、觀賞足球賽事。本會亦歡迎任何有志人士,加入本會的大家庭,共同推動本國足球運動之發展。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附件)FIFA 於 0920 回函
(附件)AFC 於 0921 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