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101學年度
第四屆全國國民小學樂樂足球
競賽 預定期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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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競賽:(競賽規程另行訂定並公告)
1. 學校初賽:由縣市政府規劃辦理期程,各校依據現有相關設施自行訂定競賽辦法,辦理校內班級競賽。
2.縣市複賽:
(1) 縣市政府辦理複賽,複賽報名程序及競賽規程由各縣市自行訂定,請於102年5月10日前辦理完成。
(2) 各縣市辦理3、4、5、6年級組競賽,並鼓勵增設低年級組別。
(3)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提供技術協助及相關支援。
3.全國分區決賽:
(1) 參加單位:各縣市選拔3、4、5、6年級優勝之學校參賽。
(2) 預定報名截止日期:102年5月13日。
(3) 各分區比賽2天,以週六、日辦理為原則。
(4) 分區原則與比賽預定時間地點:
分區 | 縣市單位 | 預定時間 |
北區 |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 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 連江縣、金門縣
| 102年5月下旬及 各區擇一縣市舉 |
中區 |
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 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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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 |
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 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 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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