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鄭文燦副院長於 111 年 11 月 8 日接任足球協會理事長,同年 12 月 30 日提出書面辭呈,並於 112 年 1 月 9 日經理事會同意通過;體育署鄭世忠署長則是在111 年 11 月 28 日經理事會通過擔任本會秘書長,並於 112 年 1 月 9 日理事會隨鄭文燦理事長提出辭呈,但經理事會慰留協助選舉事務,嗣於 2 月 2 日向本會代理理事長辭職。
有關球員收到 111 年扣繳憑單,是由本會在 112 年 2 月 6 日報稅截止日傳送國稅局,並非在鄭文燦前理事長任內發生。且在會務處理上,理事長未親自經手單據核銷,是由秘書長覆核單據正確性。單據核銷後,由財務長整理清單上網報稅。本會在此為稅務行政疏失以及未能即時付款向所有球員們致歉,本會也將於 4 月底前向國稅局完成稅務更正。
針對目前的多項爭議,本會必將一肩扛起所有責任。發送出賽球員出場費與激勵獎金的決定,是在 108 年 1 月 10 日足協理事會所決定,並非是鄭文燦前理事長任內的決定。111 年 12 月,中華男足對泰國國際友誼賽時,足協因累積債務導致已無現金流可支應出場費及激勵獎金等相關費用。
本會將會針對 111 年國男泰國移訓暨友誼賽、五人制男子潛力培訓隊賽前國內集訓暨科威特參加 2022 五人制亞洲盃決賽、企甲聯賽年度個人及團體獎項獎金、木蘭聯賽年度個人及團體獎項獎金、台乙聯賽個人及團體獎項獎金、訓練中心計畫、講習講師費、會議出席費、各賽事工作費,於兩週內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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