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全國少年盃足球錦標賽(含文號)
發佈日期:2016-02-03
報名規定: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年2月22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手續:報名表請以電子檔傳送報名表資料。 三、競賽活動費:新臺幣2000元整抬頭請書寫『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報名手續不全者,不予編 排賽程。 四、報名表所需相關資料請詳細填寫,職員6名(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等名稱)球員16名(含隊長),球衣號碼請依由小至大順序排列,球員資料不合規定或不齊全者,則予以刪除。 五、總決賽以『縣市比賽名單』為依據,不需重新報名。但需以『總決賽參賽表』通知本會競賽組(○年○月○日下午○時以前傳真02-2595-1594,聯絡電話02-2596-1185),若未書面告知視同放棄,依據縣市成績排名依序遞補。 六、凡經判處停止比賽權之球員及相關隊職員,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報名。 七、107年9月起學童盃 需要國家C級教練證資格。 拾壹、報名組別:
比賽分組: 一、【學校組】女生可報名參與同年齡男生組。 (一)男生13歲組:民國9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男生11歲組: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俱樂部組】女生可報名參與同年齡男生組。。 (一)男生13歲組:民國9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男生11歲組: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女生組】凡符合各級年齡層組別球員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一)女生13歲組:民國9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女生11歲組: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四、【幼童組】9歲組:不限性別,僅辦理分區賽。 民國96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依幼年足球簡易規則(如附件)報名不足6隊時則不舉行比賽。 球員證件:應具貼有近年內照片(勿用嬰兒照) 其中之一之相關證明文件 (在學證明書、健保卡、國民身份證、中華民國TYL球員證、護照、居留證等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影印本,於賽前30分鐘送至紀錄台登錄備查,未能提出者不 得出場比賽,出場球員不足5人時該隊以棄權論,爾後各場次均不得出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