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終身貢獻獎表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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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前言
為感謝對台灣足球有卓越特殊貢獻之人士,故特別設立此獎項感謝其對足球運動之貢獻。
第二條、候選資格
終身貢獻獎候選人,需為對台灣足球有卓越特殊貢獻之人士。其對台灣足球運動之貢獻,足以成為後世之表率。
第三條、提名方式
終身貢獻獎候選人,得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團體會員或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秘書處提名。
提名時,應具填書面申請書檢附並詳述下列資料:
一、 候選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居所地址;
二、 候選人對台灣足球之貢獻或事蹟;
三、 得佐證前項貢獻或事蹟之事證;
四、 其他對足球具體貢獻之事跡。
第四條、票選方式
一、終身貢獻獎,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全體理事會共同無記名投票產生之。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者即為終身貢獻獎得獎人。
二、遭紀律委員會停權之理事,於停權期間不得參與票選。
第五條、於該年度有特殊具體事蹟或貢獻且經理事會決議通過者得不受候選資格限制頒發特別獎。
第六條、本辦法施行細則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定之。
第七條、本辦法經理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