捌、比賽分組:
一、【學校組】女生可報名參與同年齡男生組。
(一)男生12歲組:民國9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男生11歲組:民國96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男生10歲組:民國97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俱樂部組】女生可報名參與同年齡男生組。。
(一)男生12歲組:民國9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男生11歲組:民國96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男生10歲組:民國97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女生組】凡符合各級年齡層組別球員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一)女生12歲組:民國9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女生11歲組:民國96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女生10歲組:民國97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四、【幼童組】8歲組:不限性別,僅辦理分區賽。
民國99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依幼年足球簡易規則(如附件)報名不足6隊時則不舉行比賽。
玖、參賽資格:
一、每隊報名人數上限為16人,每人限報一隊。(如經查證同時報名學校組及公開組時需經過球員監護人同意指定參加組別(需符合第二款項)方得出賽,如有選手出賽學校組又出賽公開組則以冒名頂替處理取消該球隊繼續參賽資格該隊球員、教練禁賽一年)。
二、報名參加2018少年盃學校組選手不得參加2018學童盃公開組(俱樂部組)比賽(如違反規定以冒名頂替處理並取消該球隊繼續參賽資格該隊球員、教練禁賽一年。
三、學校組任何轉隊行為需停止參加「一次」盃賽(少年盃、學童盃),(公開組轉隊則不在此限制內)、(女生組不在此限制內)、(U8幼童組不在此限制內)、(同學校或同單位俱樂部內部轉隊也不在限制內),(如經查證同以冒名頂替處理)。
四、所有參加協會舉辦的比賽,球隊的球衣、褲不得綉有外國俱樂部、國家隊徽章及未經授權得贊助商字樣。
五、公開組(俱樂部組)參賽球隊不得以學校名稱參賽如報名表出現學校字樣本會有權直接更改名字(例如:中華國小更改中華FC)。
六、學校社團俱樂部以學校名義(無轉校、轉隊行為)參加學校組比賽則不需停賽,可直接參賽。
七、公開組(俱樂部)選手於報名前完成學校註冊手續者可參加學校組比賽。
八、學校組:
(一)就讀國民小學,具有該校學籍之在籍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不得跨校組隊。
(二)球員與隊職員之國籍皆無限制。
九、俱樂部組:
(一)凡符合各級年齡層組別球員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二)球員與隊職員之國籍皆無限制。
十、女生組:
(一)凡符合各級年齡層組別球員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二)球員與隊職員之國籍皆無限制。
拾、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09月3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拾壹、競賽抽籤暨領隊會議時期、地點:(不另行通知)
拾貳、報名須知:
一、.聯絡方式: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10363台北市大同昌吉街55號2樓210室)
報名聯絡人:莊上德 譚文聖 電話:【02】2596-1185 傳真:02-2595-1594
本會網址 http://www.ctfa.com.tw 報名專線e-mail:ctfa.u12@gmail.com
二、手續:報名表請以電子檔傳送報名表資料,主旨註明『全國學童盃○區○○組報名表』e-mail至報名專線。
三、費用:每隊繳交競賽活動費2,500元,請傳送報名表後至永豐銀行豐掌櫃:http://pay.sinopac.com/R2L78975進行繳費並在賣家的話註明【報名球隊名稱及組別】。報名手續不全者,不予編排賽程。如抽籤前放棄參賽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競賽活動費,完成抽籤編排賽程球隊則不退還費用。
四、報名表所需相關資料請詳細填寫,職員6名(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等名稱);球員16名(含隊長),球員資料不合規定或不齊全者,則予以刪除。
五、總決賽以『分區比賽名單』為依據,不需重新報名。如要放棄請填寫『總決賽參賽放棄表』通知本會競賽組。
六、凡經判處停止比賽權之球員及相關隊職員,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報名。
七、107年09月學童盃起U10、U12總教練及助理教練需具備國家C級或以上教練證資格或同
等級國際教練證,報名需繳交證件電子檔無提供證件檔案者更改職稱為管理。
拾參、比賽日期:
分區暨總決賽:由承辦單位自行選擇比賽日期,俱樂部組 (以週末假日為原則)
『北 區』:107/9/29~10/14 。
『中 區』:107/9/29~10/14 。
『南 區』:107/9/29~10/14 。
『東 區』:107/9/29~10/14。
『總決賽』:107/10/27-11/11。
拾肆、比賽地點
『北區』錦標賽:桃園市青埔球場。
『中區』錦標賽:台中市朝馬足球場。
『南區』錦標賽:台南市蕭壠足球場。
『東區』錦標賽:台東縣立體育場。
『總決賽』錦標賽:百齡球場、迎風球場。
拾伍、比賽制度、分區:
一、比賽採八人制。
二、分區(縣市區域)劃分及賽制:視參賽隊數多寡於分區競賽抽籤暨領隊會議決定。
『北區』: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基隆市、連江縣。
『中區』:台中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南區』:高雄市、台南市、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東區』:花蓮縣、宜蘭縣、台東縣。
三、全國總決賽:採分組循環後淘汰賽制為原則。
(一)、全國總決賽名額共16名各區參加決賽名額為3隊,剩餘4隊名額以各區報名隊數
多寡分配最後4隊名額。
(二)、各分區各組別決賽名額缺額由該區依名次遞補,如無法遞補滿則由報名隊數最多分區遞
補。
(三)、各分區各組別第5-8名由承辦地區抽籤決定名次或舉行名次賽,作為該區缺額遞補排序
之用。
(四)、全國決賽分配名額由依本會公告為主。